第五十五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每年公布电梯运行维护费用收支情况的,由市、县级房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