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保障与监督第三十三条有效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行业监管,规范旅行社、导游、景点景区经营管理单位经营服务行为,促进诚信经营,文明服务。旅游经营者应当完善旅游设施设备,设置服务设施、游览导向、注意事项等醒目标识,加强巡查管理和客流调控,维护正常旅游秩序。旅行社、导游应当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释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不误导、强制旅游者消费。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