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地铁站、码头等应当规范设置购票区、等候区、出入通道,设置醒目导向标志,保持环境整洁卫生;加强乘客购票、等候、进出站(港)引导管理,维护进出站(港)秩序。

城乡客运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线路行驶,在规定站点上下乘客,并加强乘客引导管理,维护正常乘车秩序。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