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幼儿园、中小学、大中专院校应当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教育。

幼儿园应当开展生活垃圾种类识别、收集容器标识等常识教育,培养学龄前儿童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良好习惯;中小学、大中专院校应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增强学生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意识。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