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第二十三条已修改户外广告许可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临时户外广告许可期限应当与批准的活动期限相一致,最长不得超过二十日。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