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由县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