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由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地方法规 ·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