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环境保护条例第一条有效为保护和改善环境,倡导绿色发展和健康生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的生活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