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

In force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倡导绿色发展和健康生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的生活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Local Regulations ·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