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条例/第六章 草原监督管理第三十七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草原及其基础设施的义务,享有对违反草原法律、法规和规章,破坏草原及基础设施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举和控告的权利。地方法规 ·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6月10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