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七仙文化广场保护管理规定第十四条有效进入广场管理范围的车辆应当在规定地点内通行、停放,广场管理机构应当安排专人协助指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有关规划和车辆流通的具体情况,确定禁止通行的车辆种类和区域。广场管理机构应当在明显处设置禁止车辆通行、停放的标志。地方法规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