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志愿服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每年三月五日当周为本市志愿服务宣传活动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公益宣传活动,传播志愿服务文化,弘扬志愿服务精神。鼓励通信运营商、广告运营商向社会免费发布志愿服务公益宣传信息。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