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志愿服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共青团应当做好青年志愿服务工作,参与志愿服务信息化、教育培训、宣传等工作。工会、妇女联合会、红十字会、残联、科协、文联等团体、组织应当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做好相应的志愿服务工作。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