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志愿服务条例/第二章 志愿者第十一条有效鼓励志愿者在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自行注册或者通过志愿服务组织注册成为注册志愿者。通过志愿服务组织注册的,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志愿者注册时提供的个人基本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