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城市化管理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弃物、医疗污水、病死畜禽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废弃物,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收集、运输、处置,不得混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违反规定的,公安、生态环境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地方法规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