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原则就近安排非户籍所在地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保证与其他学生同等享受教育资源。

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