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补充规定所称世界遗产,是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审议通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

世界遗产保护范围,分为核心保护区、保护区、缓冲区。

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