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禁毒条例/第四章 戒毒康复与管理服务第三十五条有效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被依法收监执行刑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依法拘留、逮捕,在监管场所、羁押场所经过必要戒毒治疗的,强制隔离戒毒的时间连续计算;刑罚执行完毕时、解除强制性教育措施时或者释放时强制隔离戒毒尚未期满的,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8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