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禁毒条例/第四章 戒毒康复与管理服务第三十四条有效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被依法拘留、逮捕的,社区戒毒康复中止,由羁押场所给予必要的戒毒治疗,被释放后继续接受社区戒毒康复。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被依法收监执行刑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社区戒毒康复终止。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8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