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需要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有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依照法定程序争取国家支持;需要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有关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由制定机关依法调整实施或暂时中止适用。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