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三章 政务服务第十二条有效自贸试验区各片区应当建立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制度和综合审批服务体系,依法公布并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运行流程。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