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第四章 保护管理第三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组织交通运输、公安、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水利、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加强对货运源头单位货物装载环节的监督检查。货运源头单位不得为货运车辆超标准配载、装载。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