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三章 养护第二十六条有效农村公路养护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管养分离的原则,实行专业养护与群众养护、日常养护与集中养护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