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城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有效业主代表在业主大会授权下,履行对业主委员会日常监督和定期评议职责。以代表会议形式听取物业企业和业主委员会阶段性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业主大会闭会期间业主委员会提交的专项规约或决定,并及时通报业主与业主委员会的意见建议。地方法规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8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