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人员应当具备职业资质。在物业服务企业从事服务工作的人员须经岗前培训,掌握物业管理服务专业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和服务道德修养,做到挂牌服务。

地方法规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