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已废止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选举、变更、罢免,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进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任职期间,除因法定情形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外,公司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作出不利于其履行职责的岗位变动。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0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