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邮政、快递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受理用户申诉和举报并依法处理。建立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