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公共体育设施条例第五条有效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大对城市社区和农村地区等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形成布局合理、互为补充、功能完善、覆盖面广、普惠性强的公共体育设施网络。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3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