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促进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加强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保护,充分发挥公共体育设施的功能,满足公众健身活动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全民健身条例》和《辽宁省全民健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