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残疾人保障条例第十三条有效考取普通高级中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的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助学补贴。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远程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助学补贴。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5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