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已修改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未按时完成配套绿化工程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建设单位按所缺绿地面积处以每平方米500元罚款。

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