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有效市、区教育部门、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制定培训计划,对教师进行多种形式的政治、业务培训。市教育培训机构主要培训全市中学教师,区教育培训机构主要培训小学、幼儿园教师。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6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