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第三十二条有效本条例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深圳经济特区公民无偿献血及血液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6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