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选举、辞职和罢免第三十七条已修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选举、罢免和辞职,经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通过后,应当报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4月26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