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四章 审议工作报告、审查市国民经济和第二十九条已修改各代表团或者主席团审议有关工作报告时,有关机关的负责人应当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并可以对有关工作报告作补充说明。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4月26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