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第八章 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监督第三十八条已修改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可以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参加依法成立的特区内部审计自律组织。审计机关应当对内部审计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6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