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第二十四条有效设立慈善信托、确定慈善信托受托人和监察人,应当采取信托合同、书面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形式。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