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已废止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向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受理单位应当及时处理并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