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机构和编制管理条例/第五章 事业单位的编制管理第三十四条已废止事业单位编制结构由管理、专业技术、工勤三部分组成,编制结构比例由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2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