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三章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权限和程序/第一节 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权限和程序第四十三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3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