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二条已修改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其他相关立法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3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