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第三章 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成人教育的管理,应当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结果;工作人员应当秉公执法,接受群众监督。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6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