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第五章 社会信用服务行业发展与规范第四十六条有效鼓励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与台湾地区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开展合作,为两岸同胞和企业提供社会信用服务。支持本市社会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国际(境外)合作,增强社会信用服务机构的影响力。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