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提供宴席服务的经营者在其管理范围内未履行告知、劝阻、报告义务造成违法燃放烟花爆竹事实的,由公安机关处一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