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提供宴席服务的经营者在其管理范围内未履行告知、劝阻、报告义务造成违法燃放烟花爆竹事实的,由公安机关处一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