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建设、价格等主管部门,将道路停车泊位的数量、设置地点、使用时间、停车种类、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事项向社会公布。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