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城市道路规划红线外与建筑物外缘之间的业主共有的开放式场地,需要施划停车位的,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符合要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统一施划。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