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房产中介服务机构和有关用人单位等应当协助做好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发现管理区域内违反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相关规定行为的,应当予以劝阻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地方法规 ·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