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九条有效对居住出租房屋存在超负荷用电、违规拉线接电等可能引发火灾事故行为的,供电企业应当及时予以制止,电力管理部门可以依法作出中止供电的决定,供电企业按照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地方法规 ·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