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旅游应急管理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制定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旅游风险预警机制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

地方法规 · 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