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旅游促进条例/第三章 产业扶持第二十六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为旅游产品市场开发、推广、营销等活动提供平台支持。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旅游经营者参加推介会、博览会等活动,宣传、推介本地旅游产品。地方法规 · 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30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